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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补偿款能被村集体截留吗?这是许多村民在征地过程中关心的一个问题。答案很明确:不能! 相关法律对此有清晰的规定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等法律法规,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全体村民共有。因此,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款也属于全体村民的共同财产。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,无权擅自截留或决定补偿款的用途。这些款项的分配,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,明确分配方案。任何未经村民同意的擅自截留行为,都是违法的。
然而在现实中,不少村民会遇到这样的情况:土地补偿款迟迟无法到手,层层询问后发现资金早已拨付到村委会。村委会为何截留补偿款?这种行为合法吗?
如果您发现土地补偿款存在被截留的情况,建议您先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:
补偿款具体在哪个环节被截留?
村委会是否召开了合法的村民会议,并通过相关决议?
截留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?
如果经过核实确认村委会的行为涉嫌违法,村民一定不能选择忍气吞声。土地补偿款事关每一位村民的切身利益,擅自截留不仅损害您的权益,也破坏了法律的公正性。
面对不合法的截留行为,村民可以通过以下手段维护权益:
向村民委员会核实情况,要求公开透明的财务信息;
若无果,可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,或者直接寻求法律帮助;
咨询专业律师,通过法律程序追回属于村民的财产。
切记,土地补偿款并非村委会的私有财产,而是全体村民的共同利益。任何侵占行为,都必须依法追责。
征地补偿款问题不仅关乎村民的切身利益,也关乎法治社会的公平与正义。光业律所一直致力于为农村集体经济事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。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或疑难问题,请随时联系光业律所,我们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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