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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园长椅成健身器材,晨练摔伤谁来负责?
来源:北京房山法院、CCTV今日说法   作者:

随着冬季的到来,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公园晨练,呼吸新鲜空气,活动筋骨。但有时候,公园里那些看似普通的设施,却可能成为意外的“隐患”,伤害无辜。而责任归属问题,往往引发激烈讨论。

近日,75岁的王老太因在公园长椅上“拉伸锻炼”时摔伤,导致腰椎骨折,事故发生后,她将公园管理方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等高达18万元的损失。那么,问题来了:公园长椅到底能否用作“健身器材”?当因设施老化或不当使用导致伤害时,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?

事件回顾:一场因“健身”引发的意外

王老太每天都会到附近的公园散步,但这一天,她在拉伸身体时选择了公园的一张长椅,利用椅子两侧支撑起身体,做起了“伸展”动作。然而,椅子本该供游客坐休,却因年久失修,支撑不稳,导致椅子突然翻倒,王老太当场摔倒,腰椎骨折,随后不得不接受手术治疗。

王老太的家属认为,公园座椅老化生锈,且公园管理方未能及时维护设施,更没有对这些公共设施进行使用警示,应当为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。公园方则辩称,这些座椅并非用来健身的,王老太不当使用公园设施才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,因此拒绝赔偿。

谁该为公园设施的疏忽买单?

公园是一个公共场所,理应提供安全、舒适的环境供人休闲娱乐。然而,本案中,公园长椅作为公共设施,因年久失修导致不稳,明显存在安全隐患。而公园管理方作为场所的管理者,有责任确保其设施符合安全标准,及时进行维修和检查。若设施存在故障或老化,却没有及时修理,管理方显然未履行安全保障责任,理应为王老太的伤害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。

然而,王老太也不能完全免责。她在公园座椅上进行拉伸动作,显然超出了座椅的设计用途,属于不当使用。公园长椅本应是供休息使用的,王老太不顾其使用性质,强行用作健身,造成了意外后果。这种情况下,王老太自己也有一定的安全防范责任。

法院裁定:过错并存,责任分担

最终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公园管理方未及时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,存在明显过错,应当承担一定责任。同时,王老太将长椅作为健身工具的行为,也属于不当使用,导致损害后果,因此法院判定双方各自承担部分责任。公园设施养护公司被判赔偿王老太医疗费等共计10万余元,王老太则需要为自己的不当使用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,法院判定她负有40%的过错。

法官提醒:公共设施,安全第一,理性使用

这起案件再次引发公众对公共设施责任和个人安全意识的思考。作为公园管理方,尽责的安全检查和及时维修固然重要,但作为公园使用者,特别是老年人群体,如何理性使用公共设施,避免将其当作健身器材进行剧烈运动,也应该时刻警惕。

无论是公园方的设施维护责任,还是游客对自身安全的关注,二者都不应忽视。公园管理方在确保设施安全的同时,是否也应该增设更多的安全提示和警示标语,提醒游客理性使用公共设施?而游客又是否应该在享受公园设施时,增强安全意识,避免因不当使用带来的风险?

最后,谁应该为这种“意外”买单?

此案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考量,更是对社会责任、个人安全意识的深刻反思。公园管理方是否应该对设施维护更有保障?游客是否应该承担更多的使用责任?在公共场所发生意外时,责任的界定是否合理?这些问题,都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。

如果您也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,或在公园、商场等公共场所受伤,不清楚该如何维权,欢迎随时咨询光业律师事务所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,帮助您依法解决问题,保障您的权益。

来源:北京房山法院、CCTV今日说法

  2024-11-14    2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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